2008-9-1
粵港澳三地合資建港珠澳大橋
粵港澳三地政府已就港珠澳大橋融資達成共識,三地政府同意承擔大橋主體建設費用。中央政府和廣東省政府在主要橋幹出資70億元;香港出資67.5億元;澳門出資19.8億元,合共157.3億元,佔全面橋幹費用的42%,其餘58%由貸款集資。
三地政府自行出資興建大橋,可加快上報工程可行性報告,以及提高項目進度的肯定性。三地政府對大橋的收費水平亦有更大的控制權,可更好的發揮項目本身的經濟效益。由於工程可行性報告尚未上報,各項資本金額仍然可能出現變化。新方案涉及撥款申請,仍須通過三地政府各自的審批程序,才可落實。
香港下一步的工作是制定三地協議與及組織架構,待獲得立法會財務委員會批准後,便就設計工作進行招標。大橋預計不遲於2010年動工興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