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 搜索  < 檔案  < 快訊 


2008-4-1

港珠澳大橋融資安排達成共識
港珠澳大橋前期工作協調小組已就融資建議實施方案及下一步工作達成共識。三方同意屬地政府各自建造及營運境內口岸及連接線,其中香港方連接線長約12.6公里、內地方連接線長約13.9公里。
     根據工程方案,大橋主體長約29.6公里,西起拱北對開人工島,東至海中隧道東人工島,按六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設計行車速度每小時100公里。其中主航道位置將採用隧道,並將修建兩個人工島提供橋隧轉換設施,確保不影響前往廣州及深圳港口主航道的通行能力。
     三地政府已同意以效益費用比相等的原則計算分攤補貼的比例,使三地因大橋的獲益與所付出的費用比例相等。計算中考慮了大橋為三地帶來的經濟效益,例如節省運輸成本及時間等,以及三地各自在連接線上面的投入與及就主橋作的補貼。
     大橋主體建造項目將引入私人投資,資金不足差額由三地政府按以上原則補貼,實際補貼金額則視乎招標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