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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5-12

土地共享先導計劃開始接受申請

發展局55日公佈,土地共用先導計劃接受申請,為期三年,至202355日止,獲批申請涉及的私人土地總數上限為150公頃。因應先導計劃推出,行政長官已委任十位來自廣泛界別人士為顧問小組成員,就接獲的申請和先導計劃的運作提供獨立意見。顧問小組任期由51日開始,為期三年半,主席為黃友嘉。
      發展局局長黃偉綸表示,先導計劃旨在把已整合業權、在指定生態敏感地帶以外、非座落於政府發展研究範圍的私人土地的發展潛力釋放。他指,當局的造地工作繼續以政府主導的規劃和收地工作為主軸,先導計劃能透過善用市場資源和效率補足政府的工作,以增加短中期房屋供應。先導計劃下,政府會促進基建提升以增加申請涉及的私人用地的發展密度,條件是申請人須將其擁有的部分土地以平整土地形式交予政府,而該等土地可帶來最少七成的新增總住用樓面面積,作政府屬意的公營房屋或「首置」發展。

      此外,發展商/土地擁有人也須提供所需基建和其他社區設施,以支援公私營房屋發展。相關費用經政府部門嚴謹審核為必須和合乎成本效益後,會從以十足市價評估的地價中扣減。

      先導計劃下每個項目須提供不少於50,000平方米新增總住用樓面面積,以及最少額外1,000個房屋單位。當局預期在改劃後18個月內完成地價協商等土地契約修訂程式,目標在接獲申請起計四至六年半內把農地轉為熟地,作建屋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