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19
政府總部三座合併評級
古物諮詢委員會通過將政府總部東、中、西三座一併進行評級的建議,讓項目「打尖」先交由專家小組進行報告和擬議評級,最後才交由古諮會作最終評級,預計兩個月內公佈結果。即使西座能獲評為一級歷史建築,亦不代表政府不能將之拆卸,重建與否仍由政府決定。發展局則表示將積極配合古諮會工作。
對於外界指政府將繞過古諮會,公佈重建政府總部西座的方案,委員會一致同意有需要為西座進行評級,更提出是否應將西座,連同東座和中座,作一個整體性的評級。
政府總部東、中、西三座,分別於一九五三、一九五六和一九五九年,每隔三年建成,因此三座建築物並不能割裂,它們是設計師當年刻意作出的一次性規劃和設計,只是由於功能和技術所限,才分三期建築。政府總部評級應以三座作為一個整體性,而非分開單一建築物。
古諮會決定將政府總部東、中、西三座一併進行歷史建築評級,並將按照目前為一千四百四十四幢歷史建築評級確認工作程式,先由專家小組為項目進行評估和擬議評級,最後由委員會確認項目最終評級,預計在一至兩個月內會有結果。至於是否應對整個政府山,以區域作評級,或從文化景觀作出評級,古諮會將在期後會議繼續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