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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0-31

何東花園擬定為法定古蹟
根據《古物及古蹟條例》,擬將何東花園列為法定古蹟,但業主不同意政府的換地建議,可能採取法律行動。古物事務監督10月24日徵詢古物諮詢委員會的意見。委員會認為何東花園具有特別重要的文物價值,一致支援這項法定古蹟的建議。引用《古物及古蹟條例》第3(1)條,將何東花園定為法定古蹟,換句話說是作永久的保護。
     何東花園是香港現存唯一與何東爵士直接相關的住宅物業。何東爵士是顯赫的社會領袖,亦是首位獲當時的香港政府准許在山頂區居住的非歐籍人士。何東花園是中國文藝復興建築的早期例子,亦可能是香港現存歷史最悠久的中國文藝復興建築。何東花園是罕有的歷史建築,值得保存。
     業主可以再提出反對,亦可向行政長官提出呈請,也可能採取法律行動,包括申請拆卸,當局不批准拆卸申請時,可以要求賠償,如果雙方不能協議賠償水平時,亦可以交由區域法院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