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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2

山頂綠化地改建住宅
城市規劃委員會,修訂山頂區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建議把兩幅「綠化地帶」用地,分別改劃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及「住宅(丙類)2」地帶,以反映樓宇建成後的情況。
     其他修訂包括為「政府、機構或社區」地帶和「其他指定用途」地帶訂定建築物高度限制,確保這些用地的發展規模和密度與附近發展互相協調,以保留山頂區現有的低層樓宇建築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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