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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4-7
前北角邨改綜合發展
城市規劃委員會修訂北角分區計劃大綱核准圖,把前北角1幅土地的主要部分,由「住宅(甲類)」、「政府、機構或社區」、「休憩用地」及「道路」地帶,改劃為「綜合發展區(3)」地帶。
修訂包括民新街「綜合發展區」用地的最高建築物高度,由1層修訂為主水平基準上80米。